9年前5楼装修拆除承重墙今3楼墙体裂缝 门窗错位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作者: 2015-08-11 0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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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9年前5楼装修拆除承重墙今3楼墙体裂缝 门窗错位

墙上的裂缝已有2.2米长

中国吉林网讯 家住长春市宽城区钻石村小区1栋1单元302室的老业主李先生向本报反映,5年前,他家南阳台墙体表面开始出现细微裂缝,近3个月,裂痕迅速扩大,直接从房顶裂到地表面,而且房门和卧室门出现错位。“房子质量没问题,导致我家房屋损坏的直接原因就是,大约9年前,楼上502室原业主装修房子时把南阳台的承重墙拆除了!这几年问题才慢慢显现出来,整个5楼以下开始下沉。”

楼上拆除承重墙 导致楼下墙体裂缝

李先生说,这个钻石村小区是2001年建成的,他已在此居住13年,楼房是由最早钢筋混凝土形式构建的,质量有保障。他家是一居室,面积为59.67平方米,原阳台和卧室之间有一个宽50厘米、高1.2米的窗台隔离,也就是所谓的房屋承重墙。但是,大约9年前,楼上502住户在装修房子时竟然把承重墙拆除了。

5年前,李先生突然发现卧室墙体出现裂痕,接连着厨房棚顶和墙壁也出现同样的情况。起初,李先生并没有在意,连续重新刮了三次大白,直到近3个月,所有裂痕迅速扩大为裂缝。

昨日10时许,在李先生家中,记者看到卧室窗户右手边的拐角处墙体变形很严重,裂缝从棚顶裂到地面,约有2.2米长,已经能看见白灰下面的水泥面,而且出现墙体掉皮的现象。更严重的是,卧室窗户需要把卡扣拆下来才能勉强关上,而房门也要用很大的劲儿才能关上,前几天为了关门把楼下的邻居都惊扰了。

按照同户型图,李先生说,拆除的墙体大约1.2米高、50厘米宽。如今自家阳台底边向外翘边,用胶水粘了之后才勉强不翘,卧室房门和门框出现1毫米的错位距离,卧室通向阳台的地砖也有几条长裂缝,墙上也有明显裂痕。如果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后果不堪设想。

而4楼住户李先生说,他家买的是二手房,重新装修时,按照随弯随形装的卧室门和窗户,正常规格的门窗根本安装不上。随后,记者来到502室,开门的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她说:“我是2012年买的房子,买的时候墙已经拆除了,这跟我没有什么关系,找我也没有用。”据这位女士说,该房子前户主姓杜,但她并没有前房主的联系方式。

物业:会对承重墙进行恢复

随后,记者来到了负责钻石村小区的天元物业管理公司,副经理钟女士表示,对5楼住户家里拆承重墙的情况有所了解,并拿出一号楼的房屋建筑构建图,证实了5楼住户拆的墙体就是承重墙。钟女士回忆说,当时有住户向物业反映5楼住户装修的声音太吵,疑似拆墙体。物业就派防火员去看现场,发现装修人员正在拆承重墙,防火员向其说明了危险性后,住户只是口头答应了不再拆,但是等到防火员再去看的时候承重墙已经拆完了。正因如此,导致李先生家的墙体逐渐变形、裂缝,以及房门关不上。

钟女士向记者介绍,钻石村小区是2001年修建的,早在刚开始装修的时候,就出现了乱扒乱拆的现象。虽然物业向住户讲述了条例法规,告诉大家不要随意拆扒墙体,但是住户都默认房子的归属权是自己,自己有行使使用权的权利,并没有顾及到房子本身的安全问题。钟女士说:“针对这种情况,物业也采取了限制的方式,但毕竟物业的权限有限,很多住户根本不予理会,所以这种情况没得到有效控制。”关于受损墙体的后期工作,钟女士说会对承重墙进行恢复,把原来的墙体补上。

居民不可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为此,记者咨询了宗丽娜律师,她表示,现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另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很多居民在购买楼房后,因为不满意室内的结构和格局,或是悄悄拆改,或是不听劝告大刀阔斧的改造。拆改承重墙的居民都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出什么事,但其本质上是有极大危险性的,这种行为并不能随意为之。“未向国家设计院报备,让有资质的区一级建筑设计单位出修改意见图,并得到批准,任何人不许私下拆改房屋承重墙。”在承重墙的改动问题上,国家有明确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具有监督、检查与上报的责任,而业主更应该自觉遵照。

关键词:墙体裂缝,承重墙拆除,住户,装修房子,钟女士,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责任编辑:小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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