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文:房地产税改革不光要做加法 也要做减法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2015-08-09 0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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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9日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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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终于进入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

在立法和改革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以及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开征时机、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问题都是焦点。

为此,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他看来,房地产税改革体现改革方向,需合理设计税种搭配,循序渐进推进。在增设一些税种的同时,也应考虑是否对另一些相关税种进行合并或裁撤。

房地产税重在抑制投机行为

NBD:房地产税正式列入立法规划,那么房产税是不是真的要来了?该如何看待房地产税改革? 施正文:外界对于房地产税立法和房地产税开征改革的关系始终没弄得很清楚,好像这个法通过得越早,就越早开征,就像环境税,只要开征全国就立马执行。

其实,房地产税法只是为地方提供一个法律依据,各个地方的税收要素怎么设计,比如免税面积和税率等,地方有很大话语权,步调不可能是一致的,所以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没有那么大。

看待房地产税改革要回归本源,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表述是加快立法实施改革,这个定位十分科学,立法要快,改革要根据实际情况来。

如果有些城市根据实际需要,真的想征收,但按照税收法定原则,法没出台就无法征收,缺少合法性。所以,早出台就可以给想征的地方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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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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