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与前瞻:劲飞1500万假紫檀木纠纷案的疑问、困惑与隐患
“我与福建仙游木材商陈加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高院在6月24日的终审中判我败诉,判决结果已于7月15日寄送达。”7月16日,在北京回龙观劲飞红木家具厂,面对来访的多家媒体,劲飞红木总裁吴新建表情凝重:“对于判决结果,我由此联想到了当年内蒙古呼格案、南京彭宇案留给人们的遗憾。 我有一个预感:假紫檀木料纠纷案判受害者我败诉,将会在整个红木行业助长售假气焰,给社会的诚信道德带来难以消除的疑问、困惑甚至隐患。” “行业惯例”已落后时代发展与科学检验,让消费者望而却步 吴新建首先回顾了去年两次莆田中院审理结果,他表示,他一直对于莆田中院对案件的审理感到心寒,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竟然有可以置证据不顾,按照落后于时代与科学检验的“行业惯例”来判案。所谓“行业惯例”是某些行业市场仍然残存的“现场验货”过后不究的一种交易习惯,其交易方式原始,其具体表现为:买卖双方现场验货付款,全凭个人信誉——也就是说惯例适用的范围是诚信的买卖双方。 若遇到不诚信又如何?经过咨询多个业内资深人士,得出的答案是:采取此种交易方式,倘若信用担保出现问题,司法部门在审判时就需要另取证据,根据2014年颁布的新消法,可以举证倒置,从而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行业惯例”交易风险大,已落后于时代发展与科学检验的发展。然而,莆田市中院曾两次依照“行业惯例”判吴新建败诉,福建高院在未派人到北京劲飞红木家具厂做任何调查取证的情况下,终审判劲飞红木败诉。在吴新建看来,福建高院仍然无视新消法的新规定,沿袭的是老思维。即使退一万步,哪怕售出货物中一根有假,也应该按购买方意愿原物退货。而置新消法于不顾,带来的后果是未来所有到福建买红木产品者都可能面临买假风险,而且即便是买到假货后,也无法维权! “法院判决最终采信的应是证据。正确的证据应为相关权威部门对木材的科学检测报告。”吴新建拿出《新消法》找到第23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本案中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木材经销商陈加辉作为销售方无疑拥有更多的货物来源和货物成色信息,司法机关为何死守落后的行业惯例,不依照新消法要求其进行举证倒置?”吴新建十分困惑。 “同一性鉴定”与4根木材3根随机性检测结论被搁置 吴新建再次回顾事件始末:事实上,本案并非是缺乏证据,劲飞红木在2013年1月17日发觉陈加辉“售假”并将材料送检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通过检测进一步确认售假,要求退货不成后,遂向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报案。 昌平公安分局接到案情审查后于2013年5月13日以陈加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立案。调查期间,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木材装运现场照片中4根具有显著特征的木材与劲飞红木仓库中具有同样特征的木材进行了痕迹同一性鉴定,鉴定结论表明假紫檀木材为陈加辉所售。与此同时,又委托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对上述木材进行树种鉴定,林科院鉴定结论表明:4根木材中有3根是假紫檀。就检测样品中比例而言假紫檀占75%。吴新建认为,由随机性原理可知,陈加辉出售给吴新建的木料中假紫檀木料远不止“3根”。 据吴新建介绍,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份,吴新建先后从陈加辉处购买三批紫檀木材,货值共计1665.87万元;后发现其中货值1441.022万元的木材系假冒紫檀木材。依此推算,假紫檀料占总货值的86.5%。 对于此案,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曾于2013年7月16日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公函称:“我局受理吴新建报案以后,开展查证工作,北京劲飞红木家具厂主任康国林及福建鸿昌物流司机张小君证实:劲飞红木公司仓库内的木材系从陈加辉手中购买。” “不仅不依照新消法举证倒置,而且对于物证——公安部同一性鉴定、林科院检测结论,以及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查证不予理会,这种有法不依,有证不依的行为值得质疑。”吴新建说。 不当判例将给整个红木行业与社会带来诸多隐患 红木家具行业近十几年来飞速发展,但仍被消费者称为“水太深”。吴新建说,1500万假紫檀案终审结果以买方败诉或将给红木行业乃至社会带来诸多隐患。 第一:买假者申诉无门,权益得不到维护。懂行者知道,以近年来紫檀木料平均行情来看,好料的价钱一直在每吨80万元至200万元左右浮动。而本案中冒充紫檀的材料价格变动区间却在2万元至5万元内。对于买假者来说,斥1500万买到假货却无法退货,损伤的不仅是企业的元气而是整个行业的信誉度。 第二:贩假者将更加猖獗,红木市场交易乱象有可能加剧。此前央视、人民网等媒体已经报道福建仙游红木掺假“白皮案”,连天红涉嫌商业欺诈等,这样的乱象伴随这次假紫檀案的终审——售假者拿血檀欺骗厂家与消费者谋取高额利润的这种不道德商业行为逍遥法外,使得售假行为不仅得不到有效治理,反而会助长其他不良商家变本加厉违法违规。 第三:将使仙游产区产业发展进一步饱受负面影响。虽然近十几年来,一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继制定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乱象,但原材料售假仍然很猖獗。尤其是每当有一种新材料进入市场时,往往会被不法商家盯上,借助于傍名贵木材指鹿为马谋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目前红木市场遇冷,仙游产区销售滑坡,在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依法维护时,仙游产业声誉在以前屡有“前科”的基础上将会更加恶化,明智的消费者将远离这样的市场,或将使仙游产区产业发展进一步饱受负面冲击。 吴新建表示将采取应急措施,稳定消费者对红木市场信心 早在2014年,吴新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若终审判决退货不成,就将1500万假紫檀在公众前面付之一炬!”对于此举在今天即将变成现实,吴新建认为,完全是被逼无奈,虽然屡屡遭遇司法不公,但劲飞绝不能让消费者受不公正侵害。 “第一,我是退役军人,从上世纪80年代初入伍到2003年转业,我拥有22年军龄,军队的正规化教育和训练使我养成了许多军人素养,其中之一便是做事讲原则。诚信是最基本的一条原则。第二,劲飞成立20年来,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好评。既然大家都把劲飞视为行业诚信标杆,我们就一定不能够辜负消费者,坚决杜绝假材料进一步流向市场!第三,从红木行业发展主流看,是在一步步拒绝假货的过程中走向健康之路的。劲飞决意烧掉假紫檀警示售假者,净化紫檀原材料市场,此举与劲飞每年坚持举办紫檀、黄花梨文化月力推‘紫檀文化’的宗旨相一致。第四,诚信是中华传统美德,人无信不立。这次假紫檀事件暴露了法律建设在涉及专业性强的红木行业时的漏洞和不足,在国家依法治国、大力清除司法腐败的当下,劲飞想通过此举唤起相关行业和部门的职业良心,呼唤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唤醒红木业界自律精神。” 鉴于此,吴新建决定:将在今年9月或10月一次性销毁假紫檀木料,留下20根展示在劲飞文化艺术珍藏馆,并将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的“6月24日”定为“劲飞红木打假维权败诉纪念日”,每年3·15和这一天都举办打假维权活动,推动整个行业良性发展。尽最大努力,消除福建莆田中院、福建省高院不当判决给行业带来的负面冲击,恢复人们对行业发展的信心。 文/北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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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假紫|紫檀木|纠纷案|困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