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弃购经适房可获货币补贴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2015-07-21 10:13: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原标题:郑州市弃购经适房可获货币补贴

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自即日起,已获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货币化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800元。

据介绍,补贴以单套90平方米为最高标准,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不足90平方米的转购商品房按实际购买面积补贴。据介绍,申请货币补贴的时限为2015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签订补贴的时限为2016年6月30日。

关键词:经适房,补贴标准,郑州市,购房合同,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货币

责任编辑:小马哥

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