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 创建3年行动计划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 创建3年行动计划 通过3年集中建设,到2017年,14个品牌旅游景区年接待游客超过1000万人次,年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直接就业人员超过1万人。争取所有品牌旅游景区建成或基本建成国家5A级旅游区或旅游度假区,成为引领旅游业发展和带动服务业增长的龙头,成为增加税收和促进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成为扩大消费、促进就业、扶贫富民的典型示范工程,成为代表内蒙古旅游形象、全国旅游业的新亮点。 主要任务 一、加快品牌旅游景区转型升级 二、以品牌旅游景区为节点,延伸打造品牌旅游线路 三、加强品牌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加快智慧旅游景区建设 五、提高品牌旅游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加强品牌旅游景区内外环境治理工作 七、大力提升品牌旅游景区文化内涵 八、推动品牌旅游景区经营由门票经济向综合收入转型 九、充分发挥品牌旅游景区扶贫富民的典型示范作用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 动员品牌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各级创建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第二阶段(2015年5月至2017年10月) 通过督促检查和各项引导措施,形成上下联动、政企合力的格局,组织实施创建方案,推进品牌旅游景区各项开发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 检查验收、评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果。 |
关键词: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线路,内蒙古旅游,创建工作,行动计划,典 |
责任编辑:小马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