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9年仍未取得房产证 开发商称办证先交2千元
原标题:购房9年仍未取得房产证 开发商称办证先交2千元 买房 购房9年没得房产证 办证要先交2000元? 核实:业主须先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商可先行垫付,但事后业主需将费用支付给开发商 购房9年未得房产证,办理房产证还需先缴纳一笔2000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这让市民文女士很纳闷。这笔费用是否合理合法?对此,南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表示,业主在办理房产证时,必须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但此笔费用如果由开发商先垫付,事后业主需将这笔费用支付给开发商。 全款购房9年仍未取得房产证 “9年了,他们(开发商)都没有给我们房产证,现在我们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却叫我先交2000元才能办。”日前,文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06年在东宝路桃花源小区购买了一套价值13万元的经济适用房。而直到今年,开发商依然未能将房产证交给她。 文女士说,当初自己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入该房,并不存在任何信贷业务,但9年时间过去,房产证却迟迟未办好。她多次找到小区开发商广西弘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被告知由于目前她还未缴纳清一笔2000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以目前还不能为她办理房产证。 “刚开始我都不知道这是什么钱,而且为什么不在买房时告诉我?”文女士称,这笔缴费不明缘由,她认为属“乱收费”,因此多次与开发商协商均未果。 由于开发商一直未办理房产证,文女士曾试图自行办理房产证,却被告知由于没有购房发票所以不能办理。“明明钱也交完了,但开发商就是不给我发票,只有收据,去问他们要发票也要不到。”文女士认为,正是因为自己不愿意缴纳那笔2000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以开发商才不提供发票给自己。 开发商称办证需先缴清费用 3月4日下午5时,记者陪同文女士一同来到广西弘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金湖北路的办公点。该公司一名刘姓经理表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确由自己负责,但发票开具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但目前财务部负责人并不在公司。 刘经理称,对于为何不开具发票给文女士,自己并不清楚,财务部的负责人要到3月10日才回到公司上班。至于文女士所称不开发票的原因是因其拒绝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说法,刘经理表示不成立。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必须都要缴纳的,一户不缴纳,整栋楼都办不了房产证。”刘经理说,因为只要有一户不缴纳这笔费用就会影响整栋楼的房产证办理情况,所以公司已经先行帮业主们垫付了这笔费用。由于金额较大,故公司要求业主要先补交这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才能办理房产证。 对此说法,文女士表示不能接受,称会再次来公司进行协商。刘经理也表示,会在下次文女士来协商时出示公司为业主先行垫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票据。 业主须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那么,这笔2000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否需要缴纳呢?记者联系上了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而此笔费用可由开发商先行垫付,但事后业主需将这笔费用支付给开发商。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也就是说,这相当于业主为房子买的一个“养老保险”。2009年,南宁市出台《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该资金相关管理规定,以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至于开发商是否为业主先行垫付了这笔费用,业主可以亲自携带相关证件来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进行核查。如发现开发商在未先行垫付的情况下又向业主要这笔费用时,业主们可以通过书面材料向南宁市房产局投诉开发商。 租房 “租客”说要先汇定金 索要房东账号验证码 核实:原是想通过网银盗取当事人银行卡上的钱,幸好骗局被及时识破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近日,市民李小姐在网上发布出租房屋的信息,却险些掉入骗子设置的骗局。原来,骗子假借汇定金的名义取得李小姐的银行卡账号后,又企图获得李小姐手机上收到的验证码,所幸骗局被及时识破。记者从南宁警方了解到,以汇定金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例尚不多见,提醒市民提高警惕。 李小姐在青秀区新竹路有一套空置的三居室,于3月4日在某网站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刚发布完租房信息,就有陌生男子打进电话,称看了网上照片想租房。对方称,由于自己在外地,要过几天后才能回来看房,让李小姐帮忙留房。为表诚意,对方还提出先交部分定金。李女士同意了,告诉对方先汇500元定金,并传身份证号码过来。对方表示回到南宁再给身份证复印件,并问李小姐要银行账号。 一开始,李小姐给了对方一个不是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账号。对方称转不了钱,坚持要李小姐给一个她名下的账号。李小姐没有多想,给了一个自己名下的账户信息。“账号刚给过去,我手机就收到了一条短信。”李小姐回忆说,她当时没来得及看信息内容,对方就在电话里让她告知短信里的数字。李小姐觉得奇怪,反问对方:“给我付款为何要我的短信信息,你是骗子吧?” 对方再三申辩,李小姐气愤地挂掉了电话,这时再看信息内容,却是“商城在线支付219.00元,验证码为……”她当即确定对方就是骗子,想通过网银盗取自己卡上的钱。李小姐随后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核实,确认是欺诈,随即拨打110报警。当天,李小姐还在朋友圈里和亲友讲述了这一亲身经历,提醒大家遇到类似情况要多留心眼。 事实上,几天前本报才报道了市民石先生网上买车票,因搜到假号码被对方骗走3000元的案例,骗子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针对李小姐的遭遇,记者也询问了南宁市公安机关近日有无接到类似案例。警方反馈称,利用租房来实施诈骗的案例不少,但通过取得对方银行卡信息以及验证码来盗取钱财的警情并不多见,提醒市民尤其是房东一族小心该类骗局。 ■本报记者 罗南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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