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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晓林:应取消或统一各类土地使用年限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2015-03-03 23: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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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两会】李晓林:应取消或统一各类土地使用年限

  【中国网两会报道】2015年3月3日,一年一度的“两会”拉开序幕,继去年提出“打破土地一级开发垄断以降地价”的建议之后,今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携两大提案再度上会。他提出,为给政府在下一步准确把控房地产业政策及制定实施税制改革新政留出足够的腾挪空间,建议先行把各类土地使用年限全部统一为70年或者取消。此外,他还建议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资金使用走向的监管力度,对滥用职权扣留、截留、挪用棚改专项政策资金的部门领导实行“官员问责制”。

  现行各类土地使用年限依据含混

  李晓林指出,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业相关的税制、费制、年限、权益等法规十分冗杂混乱,中央与地方之间、各部门之间又存在利益分配格局和权责博弈,各地各部门出台的规章细则更是政出多门杂乱无章,有许多自相矛盾、互相削弱、互相叠加,使房地产业和所有参与者均深受其累。以房产土地使用年限为例,现行的住宅类70年使用权、商住类50年使用权、商业类40年使用权的章法,令人不明白深层理由何在。与此同时,与使用权年限直接捆绑在一起的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却显得刚硬无比。随着房产税的落地,如果土地出让金制度再不做调整,那么,这样双重税费的收缴将继续增加购房者的负担。

  “根据根据中央政府当前更侧重关注房产税制改革立法工作的走向这一信号,我认为,房产税的任何较大变动都有可能冲击社会共识的基本稳定,削弱有关产业政策的合法性、合宪性,加剧中央与地方权责分布格局的不协调性。”李晓林表示。

  基于此,为了使房地产业能在经济新常态为基本走势的环境下健康发展,为了广大房产产权人的预期稳定和信心指数稳健,同时为给政府在下一步对我国房地产业政策准确把控及税制改革新政的制定和实施留出足够的腾挪空间,他建议,先行把各类房产土地使用年限全部统一为70年或者取消,再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果断对其调整作出战略性决策。

  棚改专项资金应加强监管

  除此之外,李晓林还关注到了多地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专用款项被挪用的现象。

  棚改实施多年,虽然已经初见成效,但目前正处于改造阶段的地块大都是商业开发价值小、资金缺口大的硬骨头。资金筹措难和拆迁安置难的矛盾十分突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起来更加困难,致使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棚改安置房项目的开工及施工进度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国家下拨到各地的棚户区改造专用款项被挪作它用的现象在许多地区还常有发生。这使得棚户区改造开发进程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雪上加霜,严重影响了棚户区改造这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健康有序地发展,在个别地区人民群众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因此,李晓林提出,应强化棚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对滥用职权扣留、截留、挪用棚改专项政策资金的部门领导实行“官员问责制”。保障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扶持资金不再被个别滥用职权的政府部门扣留、挪用。

  “我建议监察部、审计署及相关部委办把棚改专项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审方向,发现、揭示并彻底解决问题。对被挪用的资金应全数追收回来;对应支付未支付的资金应责令各地方政府限时支付到位。”李晓林表示。

关键词:全国政协|政协委员|统一|各类

责任编辑: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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