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推进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
漫画《独角戏》新华社图。 长城网2月5日讯(记者 张建国)5日,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重要环节信息公开公示,以提高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保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及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治理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河北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重要环节信息公开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不合理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不得设置信用保证金的非法定条件,不得发生拒绝发售招标文件的违法行为。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办法应科学合理,不得排斥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对于中标候选人,应当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投标企业名单;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通知》还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监督市场相关主体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查处在信息公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不良行为信息披露的管理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健全信息公开的规则和标准。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健全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将招投标信息公开与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相结合。 业内专家表示,招投标重要环节信息的充分公开和公示,对市场各方主体及公众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项目信息,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效治理虚假招标和串通投标,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腐败,加强社会监督具有重要作用。 |
关键词:公开,建筑,招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