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存量商品房或可转为保障房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2015-02-06 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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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存量商品房或可转为保障房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轶 通讯员/岳建轩)今年广东将新开工建设保障房5.77万套,棚户区改造8.39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完成至少10.15万户,同时将城市危旧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范畴。此外,也将探索把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方式方法,将去库存与保民生联动推进。这是笔者从2月5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最新获得的信息。

保障房棚改任务超额完成

2014年,广东落实中央补助资金17.16亿元和省财政补助资金4.14亿元,吸引社会资金113.8亿元,协调解决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约200公顷,为保障房建设提供支持。全省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6万套、棚户区改造4.1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近11万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1.7%、110%、107.3%。农村危房改造共投入资金55亿元,开工10万户,竣工9.8万户。

今年,将确保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10.7万套,棚户区改造8.39万套,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成不低于10.15万户的改造任务。还将进一步摸清现状,将城市危旧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范畴,建立棚改数据库,对不同类别、性质的棚户区制定差别化的改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当前部分城市商品房去库存压力较大,1月6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可以通过购买方式,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1月20日召开的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也指出,住建部要指导督促商品住房较多的城市,出台支持措施,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有效衔接。这一精神在5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也得到体现。

来自省房协的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期末,全省商品住宅待售面积3545.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6%,创下历史新高。省住建厅厅长王芃表示,当前广东一些城市商品房去库存压力较大,这为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两个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要将去库存与保民生联动推进,探索将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方式方法。

据了解,广东将探索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有效途径,推进“人头补”和“砖头补”并重,丰富保障手段,拓宽保障渠道,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购买、租赁住房,切实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如果存量商品房正式成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来源,不仅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也将为商品房增加出路,加快商品房库存去化,实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双赢。

推动房企转型“综合运营商”

除了探索将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为存量商品房增加出路,在当前新常态下,传统房地产业不可能再维持以往高速膨胀的态势,也亟须谋求新的转型。

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7638亿元,同比增长17.7%;商品住房均价8526元/平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房地产税收收入1603亿元,同比增长7.8%。房地产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房产税收占全省地税收入比例均为30%左右,房地产业增加值4416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6.5%。房地产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不过,一方面是近年房地产市场的较为低迷,另一方面,商品房市场也应该回归经济规律调控,政府可以积极预判、适当微调,但不应对市场过度干预。因此,如何在新常态下为房地产业找到新的增长点,也考验政府的智慧。

王芃表示,广东将推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融合发展,改变开发企业与建设单位脱钩的现行模式,鼓励两领域相互渗透,成为集项目开发、工程建设于一体的现代“建造”企业,并不断扩大事业面,向项目策划、投融资和运营管理延伸,转型成为有社会担当的“综合运营商”。房地产企业发展经营模式的转变和成长方式的创新,也可以为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和综合服务。

开展住建领域深化改革省部合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长远发展的重要一年。全面深化改革以及积极争取试点,也是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

笔者从会上获悉,广东将积极推进省政府和住建部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开展深化改革省部合作,同时积极创建国家城乡规划改革示范区,建设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和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示范省,重点开展规划管理改革、“广东绿色建设”模式、住房制度改革、“现代建造”新业态、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五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全域规划》两项重大规划将于今年启动实施。省住建厅将在上述两个规划的框架下,完成制定“十三五”城镇化建设投融资规划,并探索建立省级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平台,以PPP模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还将探索建立广东省绿色发展基金,为建设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提供制度保障。据了解,凡符合《广东省绿色建设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绿色建筑、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造等绿色建设项目、绿色技术创新、绿色产品应用等,均将可申请基金支持。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存量房,商品房市场,房建设,房协,十三五,建造,房地产

责任编辑:小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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