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 或成房叔房姐永久坟场
李克强总理签发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2日公布,它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行。这是中国经济秩序和规则基础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不动产登记将涉及土地、房屋、森林、海域等广泛适用对象,它是摸清中国全社会不动产家底的国家级行动,将对从经济到法律建设的方方面面产生难以估量的扩散意义。 各界对该条例实施做出自己最关心的解读,把它们合在一起,就有了不动产登记意义的大致轮廓。它们包括“不动产登记条例最大的作用是实现统一登记,保护产权及交易安全。”“首先是要摸清家底,对国家的经济基础建立完备基础材料。”“增加官员贪腐风险。”“给拥有多套住房的官员带来压力。”“为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扫清道路。”“房产税必定推。”等等。 多名专家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都强调,不动产登记不是专门为反腐败设计的,它将是一个基础信息的超级平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提供全面服务,向反腐败提供强有力支持也必将成为它的功能之一。 他们指出,“以人查房”是舆论偏离了实际的引导和解读。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并且不得将查询所获不动产登记材料外泄。 公众对不动产登记的关注集中在它与反腐败的关系,以及它是否会导致房价应声而跌,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它从侧面印证了反腐败和房价在今天的中国是多么突出和重要。人们对这个国家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两个领域的情形有关。 不动产登记的确不是专门的“反腐项目”,它不同于官员财产申报,但它致力于建设记录不动产更加准确、透明的中国。这将从根本上压缩腐败发生的空间,把反腐败从“不敢腐”向“不能腐”和“不愿腐”进一步推进。 既要对不动产全面登记,又要求所有查询必须依法进行,保护个人合法财产信息,这是同时坚持依法反腐和依法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重要示范。这两个方面都是中国社会建设的重大内涵,是中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领域。历史证明,两个领域的任何一个陷落,都是灾难性的。 中国还需要现代治理体系的很多基础建设。道路的拥堵,城市排水系统的老旧,医疗设施的不足等等我们很容易发现,并确信那些缺陷与现代化之间的差距。然而社会规则所欠缺的那些基础建设,认识起来就会曲折得多。 我们今天“待建”的软基础设施,大概不比我们尚需增加的硬基础设施更少,而且前者的建设难度有可能更高。一直有人质问,不动产登记“这么简单的事”为何谈了那么久,现在才有了明确的启动时间?而且为什么不痛快点,输个名字就能“想查谁就查谁”?这样的误读折射了中国推行治理体系现代化所处的思想和文化环境。 法治中国无法一蹴而就,但只有向前走才能不断接近目标。不动产登记既是经济战役,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拉出的一条基础战线。这个国家在广泛治标,但大军也向治本的方向全面集结,并且拉开了大战的序幕。不动产登记这一役必将载入史册。▲ |
关键词:不动产|暂行条例|反腐败|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