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居住证制度 持有人将享住房养老等权利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2014-12-07 08: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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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即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解读

  居住证制度有助消除地域歧视

  中央党校教授王海光表示,居住证制度与以前的审批制度相比,最大的差异在于将标准社会化了,政府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人们可以进行监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户籍改革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做减法”,即把原先附着在户籍上的教育、医疗、卫生等权益,剥离下来。另一条是“做加法”,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赋予转移入城的非户籍人员享受公共服务的权益。如果不赋予权益,居住证和暂住证就没有区别。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居住证持有人并不是真正完全等同户籍人口,但是基本上可以保障其在异地的生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宏斌认为,居住证制度是公民自由居住权利的体现,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能够和常住居民一样,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这些非常重要的权利。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地域上的歧视,有助于公民的自由流动。有利于实现公民人身权利的平等。

  “居住证针对的人群,一个是事实性的外地常住人口,就是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融入城市生活的外来人口;另一个是短期打工的外来人口。”在刘宏斌看来,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指向性非常明显,就是要保障这两种人群的权利。同时他认为,居住证制度改革属于一个过渡性改革,“外地人口毕竟大多数都不是要变成本地人,同时外来人口又需要管理。”

  -盘点

  多地废除暂住证实行居住证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废除暂住证,推行居住证制度,废除暂住证实行居住证渐成趋势。

  今年11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运行了17年的暂住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合肥市将推行居住证制度,取代原有的暂住证管理,外来人口在就业、社会保障、就医等多方面将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

  早在2011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就正式施行了《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居住证,同步取消传统的暂住证制度。去年,天津市也发布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试行非天津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可以申办天津市常住户口。此举为实现外来人口在津落户提供了可能。

  -亮点

  申领条件

  居住半年以上可申领居住证

  如何办理居住证?征求意见稿指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这一条件与已在实行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大体相同。上海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这些条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居住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近期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有效期,以及涉及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其他信息。

  中央党校教授、户籍改革专家王海光认为,在大城市办理居住证的门槛相对较高。他认为,从未来的发展方向来讲,应该把居住证的门槛放低,让外来人口很容易就可以到城市居住。“这样一来,人口在城市间的流动就很容易,有利于缩小城市之间的福利差距”。

  所享待遇

  可享免费义务教育同等权利

  一直以来,让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外来人口纠结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于,他们无法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等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在昨日的征求意见稿中得以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与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暂住证相比,取而代之的居住证赋予了外来人口更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证等便利。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在居住地享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等便利。

  落户方法

  特大城市应建积分落户制度

  目前,上海、天津等特大城市已制定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通过积分申请转为常住户口的方法。北京居住证持有人是否也有机会转为北京户籍?

  这样的声音曾经出现过。今年发布的北京蓝皮书就建议北京居住证制度规定户籍对接办法,实行积分制,积分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

  昨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指出,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除了宏观上的指导,征求意见稿还拟定了各级城市的落户条件。

  中小城市仅对稳定住所和社保年限作出要求,城区人口在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在规定各种条件的同时,提出“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门槛最高的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尤其引人瞩目。

  征求意见稿指出,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作为特大城市,北京是否也可能设置积分落户制度?在王海光看来,北京以后也有可能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北京情况

  北京推行居住证制度已酝酿4年

  北京推行居住证制度从2010年起被首次提出。据公开报道,2010年5月,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表示,公安机关为了居住证制度的推出,正在进行全市实有人口的全覆盖调查,为居住证制度奠定基础。

  随后4年,居住证制度一直在推进,并在北京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中常被提起。

  2012年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5年工作重点,其中提到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深化“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管理模式。

  2013年北京确定了26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人口调控指标纳入了政府绩效管理。在有序调控人口规模方面,北京将启动实施居住证制度。

  今年1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北京市2014年将“推行居住证制度”。

  在今年北京市“两会”政务咨询会上,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居住证今后将负载一些服务功能,包括现在暂住证就能享受的70岁以上老人免费坐公交、免费逛公园等。不过,居住证到底将负载哪些社会服务功能还没确定,但功能肯定比现在的暂住证多。

  

关键词:居住证|养老

责任编辑: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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