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楼外建起4层楼高"鸟笼" 城管称无法认定是否违建
巨型“鸟笼”建筑疑似违建。江汉区规划局称不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范围内,城管称有手续却不出示见习记者任勇摄 本报讯(记者王平实习生汪玲玲)大马路边,两层楼房外墙,做起一个巨大的“鸟笼”造型。居民出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示,“鸟笼”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记者调查时,唐家墩城管称该建筑经过批准,昨日拿出的却是这两层楼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这个“鸟笼”位于新华路与马场路交会处。记者在现场看到,“鸟笼”栏杆由钢质材料做成,约有4层楼高。“鸟笼”内,从一楼到三楼,正在装修。 这里原是两层楼的售楼部,2012年初,变成了餐馆,餐馆老板在两层楼外做成了“鸟笼”造型。由于这个造型遮挡了附近居民的视线和采光,两年多来,他们多次向江汉区城管委反映,得到的回答是,这个“鸟笼”是经过批准的。 居民们认为城管是在“忽悠”他们,于是自己展开调查。10月31日,他们查到市规划局2006年关于该建筑的《规划许可证》。这份《规划许可证》的附图上,这栋两层楼,不论是立面图还是剖面图,均没有“鸟笼”造型。 而在今年10月27日,市规划局江汉分局在给唐家墩街办事处的一个《回函》中也明确提到:业主在原建筑外墙钢构装修基础上,增加了几根铁支柱,做成了鸟笼装饰造型。该鸟笼装饰造型在竣工验收之后且不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范围内。 13日,记者调查时,江汉区城管委工作人员坚称,这个“鸟笼”是经过批准的,批准文件14日给记者送来。 昨日,唐家墩街城管中队工作人员给记者送来的,却是这栋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复印件。“这怎么能证明‘鸟笼’的合法性?”面对记者的质询,该工作人员称:是否违法建设,我们无法认定。 认定违法建设真有那么难吗?记者查询,2008年公布的《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规定: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关键词:层楼|鸟笼|称|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