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万元认筹金遭遇退款难 交了钱才知贷不了款
舅舅为外甥买房一波三折,交完定金才知道办不了贷款,开发商只肯退一半定金。昨天,孩子的妈妈市民郭女士愤而向本报投诉。 郭女士是新洲人,1998年与前夫离婚,两个孩子一直跟着她过。母子三人靠低保和她打零工维持生活,多年居无定所。 前不久,郭女士未满17岁的儿子检查出有毛病,孩子的两个舅舅决定凑钱帮他买个房子。今年5月,郭女士拨打天纵半岛蓝湾售楼部的电话进行咨询,把自家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购房顾问黄女士,对方说她可以买房。5月11日,郭女士的女儿在本地一家房产网站的优惠活动中刷卡交付了5000元认筹金。7月5日,郭女士又带着儿子到半岛蓝湾售楼部交了其余的5000元认筹金,她担心儿子未满18周岁不能当房主,就在认购书上写了儿子和她的名字。 一周后,郭女士和弟弟如约去交首付款,结果现场一位银行人士告诉她,她儿子不满18周岁又是低保户,办不了贷款。9月初,郭女士的哥哥到售楼部索要1万元认筹金,工作人员要他写好退款申请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却只肯退5000元。双方僵持了两个多月。 昨天,记者从江岸区政务中心房产咨询窗口了解到,父母及其他亲属出资为未成年人买房,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房屋产权人,但是贷不了款,除非是一次性付款。 记者又询问售楼部的黄女士,她一再强调没有经手这笔认筹金,并且已经把郭女士的退款申请交给了开发商,退不退钱由开发商说了算。 开发商负责销售的李经理说,郭女士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买房,这不是开发商的责任,扣除违约金后可以退还部分认筹金,并且要郭女士到售楼处找他详谈。 郭女士拒绝面谈,她的哥哥说之前找过这位李经理,对方声称不退钱。他已经决意到法院起诉,不光要回这1万元认筹金,还要追究开发商欺诈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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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