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草拟不动产查询细则全面实施要到2016年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2014-08-23 08: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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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土部草拟不动产查询细则全面实施要到2016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仅仅是个开始。与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三定方案正式下发同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牵头部门的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启动了《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下称“规程”)的编制工作。

  “办法”和“规程”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的执行细则,国土资源部希望在2014年年底之前,完成上述两份执行细则的草案编制工作,以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国务院此前确定的政府职能转变方案,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全面运行。

  尽管“条例”赋予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司法部门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权利,但在“办法”和“规程”起草的研讨过程中,对更为敏感的“以人查房”,或将划定“司法权限”的前提,即只有司法部门,或持司法部门有关函件、证明,才能进行“以人查房”。

  两项细则

  “外界可能有些误解,认为2014年就要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8月21日清晨,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表示:“关于2014年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厘清职能、完善政策和制度设计,全面实施基本上要到2016年。”

  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职责归属、登记范围、权利所有等内容进行了框架性的规定,并将征求意见的截至日期设定为2014年9月15日。

  这仅仅是个开始。8月19日,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三定方案正式下发。与此同时,作为“条例”实质意义上实施细则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办法》《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的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已经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前期研究和讨论工作。

  目前,“办法”和“规程”草案的起草工作,由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组织进行。由于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国土资源部地籍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该项目工作地籍司的有关人员也参与其中,而其前期研究工作系由地籍司牵头完成。与此同时,政策法规司也参与了该项工作。

  “办法”将主要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执行路径,例如地方政府应如何组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如何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保密工作、如何进行依法查询等;“规程”的主要内容则主要是“技术导则”,对不动产产权、产籍的录入、识别、划分、核验等提供指导性的原则。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有了“办法”和“规程”,“条例”的落实才变得比较现实。目前,国土资源部希望在2014年年底之前,完成这两份“细则”草案的编制工作,然后再行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进行沟通。

  司法“特权”

  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第二十三条、做出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已经启动制定工作的“办法”、“规程”将会对有关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程序、权力范围等进行规定。在前期的研讨和论证工作中,较为敏感的“以人查房”的问题,也并未被参与前期研讨论证工作的各界人士回避。

  以人查房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所谓以人查房,即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完备运行后,以单一姓名为查询条件,查询系统中所有登记在该姓名下的不动产信息。由于此前多次曝出的房叔、房姐等事件引发反腐狂欢,社会各界对于统一实施不动产登记后“以人查房”可能产生了连带反腐效用,倍加期待。

  实际上,在“办法”和“规程”的前期讨论中,对于以人查房的问题,各方较为一致的看法为,不对“以人查房”进行专门的针对性规定,但是会通过依据法律权限,规范查询行为和信息保密等方式,间接给出“以人查房”的空间和路径。也就是说,“办法”和“规程”直接出现“以人查房”的可能性较小。

  记者了解到,“条例”第二十三条给出的“依法查询”原则,将成为“以人查房”的限定性原则,在此基础上,参与办法、规程前期研讨的人士较为一致地认为,以单一个人名称为查询条件,查询权利人名下所有不动产信息的行为,应该主要由拥有司法、纪检调查权的部门履行,而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个人,不得以此手段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查询。

  反腐因果

  “按照这种思路,比如公检法或者纪检机关,对办理特定案件的权利人,可以进行对其名下所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但是,比如你就作为一个自然人,甚至是权利人的利害关系人,也不能以单一姓名为查询条件,查询其名下所有不动产登记信息。”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权威学者向记者表示。

  按照他的理解,这种思路的实质,实际上是可以因为一个案件对特定人实施以人查房,但不能以对特定人的“以人查房”产生一个案件。在此之前,广东省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向有关人提供了特定人名下的所有房产信息,进而引发了广东房叔事件,而被依法处理。

  由于房叔房姐事件的频繁出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此前的个人住房信息全国联网均被视为一种“反腐败”手段。但是,4月24日,国土资源部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公开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若干重点问题做出解释,“答记者问”中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初衷是一项制度建设,既不是反腐,也不是降房价。

  “集中抛房这件事,基本上我们也只是听说,没有遇到过。”8月20日晚间,我爱我家一位门店经理向本报记者表示,他所在的门店位于北京西部地区某高端楼盘的聚集区。“我们这里现在的情况比较正常”,他说。

  2013年,北京曾曝出政府公务员集中抛房的新闻。后经调查,系由某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编造的谣言。随后,该工作人员被进行内部处理。此后,新闻媒体亦多次曝出集中抛房的新闻,但均未有确切的证据予以证实,而其消息来源,基本为中介公司。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房产经纪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坦言:“尤其在北京,各种身份的人肯定都有,经纪人也不可能问那么详细,客户也有自己的隐私。了解业主身份,多半也是在成功交易后得知的。有些经纪人为快速卖房,紧跟大环境走,为了卖房,硬说成是政府房也不奇怪。”

关键词:不动产,查询,国土部,细则,实施

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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