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今年改造农村危房1.6万户 11月底前全部竣工
笔者日前从保定市住建局村镇处获悉,今年该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6950户,其中建筑节能示范户1290户,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777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优先安排改造。 保定市出台了农户分类补助办法,根据贫困程度,将危房改造户分为一般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户,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在一般贫困户补助金额基础上,对低保户增加补助10%,对五保户和优抚户增加补助20%。在上述补助金额基础上,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补助3000元。阜平县在参照上述方法计算补助标准时,补助金额比其他县(市)有所提高,分别为维修9650元、新建2.8万元。保定市还要求,新建及维修住房要按照建筑节能示范推广的要求施工。 今年保定市农村危房改造将于11月底前全部竣工,其中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重点村的危房改造10月底前全部竣工。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改造、农户自建为主,个别分散供养五保户、“三孤”(孤老、孤残、孤儿)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县级政府或乡镇搞好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但补助资金必须发放到户。在同等条件下,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改造任务。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
关键词:危房,改造,农村,贫困,建筑 |
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