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积金贷款月限10亿”依据何在?
头条 ■今纶 广州公积金8月贷款额度一夜被抢光的信息近日持续发酵。对于市民质疑的8月10亿元额度是否能够满足需求的问题,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公积金中心作为类金融机构,定额发放贷款是合理的,具体的数额不能简单以需求衡量。 相关人士将公积金中心自比为类金融机构,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商业银行也有贷款额度的问题,不可能无限制放贷,所以说公积金中心改为“定额发放贷款”其实也有解释的理由。问题在于后面一句话“具体的数额不能简单以需求衡量”。那么,请问公积金中心是以什么为依据来决定月限10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呢? 记者追问相关信息能否公开的时候,相关人士的回应很有“艺术性”:既然公积金中心相当于类金融机构,个人并不认为有信息完全公开的必要。好嘛,这种情况翻译过来的通俗表达就是:因为公积金中心相当于类金融机构,所以信息不宜公开,所以公积金中心想每个月发放多少贷款额度就发放多少,决定权在公积金中心而不是在缴存者。这不是很荒诞吗?这难道不是很霸道吗? 住房公积金是缴存者的个人住房储蓄资金,虽然是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归集的资金,但资金的所有权属于资金所有人,这是很简单的道理。虽然由于制度的设计导致了公积金中心话事权过大,但是大到今天这种程度——“我说发放多少就发放多少,账目不能给你看”的地步,还是让人瞠目结舌。 从此前披露的数据来看,笔者认为公积金中心出此下策有“为房价高涨背黑锅”的因素,正是因为房价的高涨,导致市民对于公积金贷款数额的需求越来越大,动态的政策调整没有及时跟上。而且房价高涨背后有土地财政的推手,这一点更是人所共知。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公积金中心在资金量方面“入不敷出”其实是完全可以想见的。 按照正常的逻辑,资金不够用了,出面解释清楚就可以了,然后大家坐下来谈一谈如何解决问题。可是公积金中心不是这样操作的:一方面,在7月份的一次通气会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调研员重申:“公积金资金紧张的问题并不存在。”另一方面,公积金中心却又在公积金新政征求意见稿的二稿中,继续禁止公积金贷款的二次贷款,而且贷款额度也有实质性缩减。那么,公积金资金到底是紧张还是不紧张呢?既然不紧张,为什么要缩减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呢? 要破除公众的疑虑,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信息公开。实际上,公积金被挪用在全国并不算什么新闻,公积金中心想洗清这一嫌疑,有必要采取更加公开透明的措施赢得缴存者的理解和信任。 实质上,在公积金新政的整个推动过程中,公众早已窥见了行政力量的大手是如何运作的,其不但完全掌控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而且在一稿和二稿之间的征询市民意见环节,仍然坚持“不透明”的作风。不透明的信息,较为明显的操弄痕迹,最后想以“公积金中心是类金融机构”就摆脱公众的追问,这算盘未免打得太精。 进而言之,月限10亿的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既然有关部门声称“具体的数额不能简单以需求衡量”,那么试问,是以什么来作为衡量标准的呢?这样的问题如果只是得到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缴存者恐怕会更担心公积金的安全。这个问题,必须正面回答,积极解决。 |
关键词:公积金,中心,贷款,额度,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