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选房可加配偶名字 贷款申请人名字写前面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因部分自住房申请家庭在申购时,办理贷款遇困难,北京楼盘的自住房流程进行了便民微调。申购者在选房和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可以增加配偶的名字。 按照自住房的申请审核流程,在第一阶段的网上申请时,就要填写申请人,如果没有将配偶的名字填入共同申请人的话,将来的网签以及办理房产证时,都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 不过,一些自住房申请者在办理贷款时遇到了问题。“提交申请时只写了自己的名字,可现在发现信用卡曾有逾期记录,能否用妻子名义贷款?”申购人小刘称,他申请时自己是单身,中签后已结婚,妻子名下无房,没有贷款记录。但最近小刘查询获知,自己有超过10次的信用卡逾期还款记录。他想用妻子的名义贷款,但按照政策,因为购房人中没有妻子的名字,无法用妻子名义申请贷款。 为此,主管部门在研究后进行了调整,婚后仍有优先购房资格的中签家庭,在选房时可以将配偶名字一起写进选房确认单中,并以家庭名义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最后以配偶名义贷款。需要提醒的是,因为是以配偶名义贷款,名字要写在申请人前面。记者刘雪玉 (京华时报) |
关键词:申请人,信用卡,进行,主管部门,双方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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