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述:万元公积金缘何能逃离制度的笼子
日前,有媒体调查称,内蒙古省级贫困县杭锦旗供电公司多名普通职工月工资超过4万元,每月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万元,而当地职工的公积金平均水平则不足千元。调查称,当地违规缴纳公积金还涉及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以及供电、矿业等垄断行业,缴存基数多超过2万元。(7月13日新华网) 公积金作为一种福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公积金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买房一族来说,公积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公积金之所以能够起到保障的作用,决定性的就是公平,因为保障本身的含义之一就是公平,而一边是每月超过1.2万元的公积金,另一边却是不足千元,甚至最低的才20元,这之间的差距高达十几倍甚至几百倍,这样的公积金又哪里还有公平可言,而失去了公平,这样的保障又从何谈起,而没有了保障的功能,这样的公积金又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所以,公积金超万元,实际上就是对公平的践踏,是一些单位通过“隐性”的方式来对职工发放福利,被利用的,不止是公积金这个制度,更是国家的资源和国家的财产,尤其是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以及供电、矿业等垄断行业们,更是颇有点“崽卖爷田心不疼”的感觉。 而之所以公积金敢如此大张旗鼓的逃离制度的笼子,公然顶风违法,一方面是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说是公积金的管理制度缺乏切实的约束力,面对明显有问题的公积金缴纳,才会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怪相。 另一方面是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以及供电、矿业等垄断行业在社会经济中所占有的重要位置,以及缺少强有力的监管,才使得他们有这样的底气来公然违反国家法律,而这样的违反,又岂止是内蒙古这个贫困县一家而已? 因此,要让这种畸形的公积金缴纳回归正轨,光是叫停起不到任何作用,根子还是要治一治这些拥有特权和巨大政治经济实力的企业,把他们真正纳入到法律的范围内,接受党委政府和群众的监管,才能让这种异变的权力真正被关进制度的笼子。 |
关键词:笼子,制度执行,矿业,隐性,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