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难点:土地属于国有而房屋私有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29日在济南表示,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有两大难点。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新一轮改革行动方案中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也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表示,深化税制改革需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在29日济南举行的“财经战略年会2013”上,许善达指出,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有两个难点: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价值在升值,而房屋在贬值,税基难以统一;另一方面,土地属于国有,而房屋属于私有,一个统一的税如何对两个不同的纳税主体征收,也是一个重大的挑战。 在许善达看来,立法和推进试点是不同的。开展试点可以不讲法理,而要推进立法,就必须有法理的坚实支撑。“在理论和法理上解释不清,这个税没法立。” 许善达认为,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房产税是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筹集财政资源的手段。如果中国推行房产税也是出于这种目的,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房产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实现不了”。 |
关键词:房地产税,立法 |
责任编辑:邢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