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解读房产税:交易减保有增
制图:张芳曼 亮点1预算审批以支出为重点。税收不再是任务,而是预期,财政收入依法征收,该收多少就收多少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同时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怎样理解这些新提法? 楼继伟(财政部部长):《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是对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论断,也是一个很大的亮点。 《决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我国现行财政制度中,存在一些与现代国家治理、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要通过改革,使预算管理体制更加科学、有效,税制更加公平、规范,同时要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 记者:如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楼继伟:预算制度改革重点在三个方面: 一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如果预算以平衡状态为重点,那么每年财政收入就必须完成预算安排,否则就会造成赤字扩大。这样一来,客观上容易带来预算执行的“顺周期”问题,当经济比较热的时候,完成收入任务比较容易,财税部门会倾向于少收点,民间的钱越多,经济就会越热;当经济比较冷的时候,完成任务不容易,财税部门为了完成任务就倾向于多收,民间的钱少了,经济就会更冷。因此,《决定》明确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在预算审批以支出为重点后,税收就不再是任务,而是预期,财政收入依法征收,该收多少就收多少,这是一项重大的机制变化。 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年度预算审核重点由收支平衡转到支出政策上,收入预算从任务改为预期,预算确定的收支平衡状态在执行中有可能被打破。为确保财政的可持续,就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方面是建立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另一方面是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的机制,对一些重大项目不能一年一定政策,要有长远考虑,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三是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现在的预算公开更多的是财政收支情况的报账,简单公开账目。以后预算要更多强调公开支出政策,预算公开除了“报账”以外,要让大家更多知道是怎样一种支出政策,增强预算的透明度。 亮点2税制更加公平、规范。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税收 记者:推进税制改革的方向是什么,有哪些重要举措? 楼继伟:根据全会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税制改革的方向是,根据“五位一体”总布局、总要求,在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职能作用,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深化税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包括: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推进消费税的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将一些资源类产品和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等等。同时,三中全会还提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一方面对自然资源要素征收,要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大收入分配调节,更好地体现公平。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清费立税,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 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三中全会确立的重要任务。市场经济是公平竞争的经济,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要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对于目前已有的优惠政策,要确定期限、限期取消,以后不再开新口子。区域发展规划应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税收减免。 |
关键词:财政,支出,预算,中央,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