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房产税或另找办法试点 征遗产税更不可能
房产税扩围“难产”多年,终于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有了权威进展。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在业内看来这已透露出房地产税收体系和调控思维将有重大调整,总体趋势是市场先行,行政手段辅助。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代理主任陶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立法程序将为执行落地清扫障碍,房产税以及相关改革中市场化的举措,都将对房地产的良性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房地产税费目前种类繁杂,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这与缺乏法制约束无不关系。因此房产税立法是房产税制改革和扩围的先决条件。”广东中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申格联接受记者采访表示,首先要明确房产税的用途和具体的审计和监督办法,要让利益直接相关的社区居民直接参与房产税的使用监督并做到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在国外,房产税一般是按属地管理的方向,主要用于社区的教育、治安和居民的社保福利。因此房产税立法首要遵循“税收为民而不是为政”的思路去推行。 关于房产税扩围的具体时间,目前并没有官方时间表。但多位业内人士直言,近几年一定会有实质性进展。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则认为,2014年房产税扩围势在必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税制改革将促使楼市长效性调控机制逐步形成。如果今后房产税全面实施,政府靠地价来维持土地财政的状况将得以转变。 值得关注的是,从中长期来讲,40个或更多城市的联网为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做技术上的铺垫也已成为共识。 在陶然看来,所谓“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土地制度改革,以有效激活房地产市场。另外,通过从房地产开发、建设与保有等各个环节获取多种税收收入,包括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投入保障住房、公立学校建设,同时解决住房和教育问题。 对话 任志强:可能会有另一个方法再试点余英:坚持强调市场化是主旋律 记者:这次三中全会提到房地产税立法。对房地产税的预期怎样? 任志强:很多人在评论说没有说多少房地产的内容,我说不对,后续的内容可能还会释放。要把决定看清楚看全面,评论才更加准确。 《决定》说到房产税,但是我不认为现在会推行。我们现在做了两个城市的试点,重庆和上海,以前的说法是要扩大试点,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两个城市的试点并不满意。如果成功了就能拿出一套经验来,拿不出经验来就说明试点不满意。连试点城市的经验都不满意,怎么可能全面实施呢? 我猜测可能会有另一个方法在第三个第四个城市试行。但是一定要试点成功,以便推广到普遍意义上更多城市可以实践。至少现在不成熟。 遗产税似乎就更不可能了。我们现在的中产阶级大概只有10%,如果不能让中产阶级的比重超过50%或者更大的比例,我觉得要推行遗产税不可能。看看国际经验,很多国家的城市化率达到很高的水平或者中产阶级达到很大比例的时候,才开始讨论遗产税的问题。 余英:对于三中全会的各项政策,我们也在学习研究。房地产企业要研究逐步适应政府调控。可以肯定的是,这次总体来说政策坚持强调市场化,这是主旋律。 市场走向上,政策还是支持“刚需”的。但我认为有几点问题需要注意。在政府统计房价的口径上,高端豪宅有必要与民生领域的住宅价格统计区分开。豪宅、别墅不剔除出去等于干预了统计,因为它涨也罢跌也罢跟民生的关系不是太大。普通商品房这一块需要关注,但豪宅部分是完全与刚需市场不相关的。 同时,对于高端房的控制可以加大高端房的税收。持有超大户型、多套的,都可以多缴税。而工薪阶层就不应扩大税收,这与我们缩小贫富差距的要求也是不符的。 记者:除了房产税,全会对于房地产的市场改革还指出了哪些方向? 任志强:土地问题也是关注的一个重点。土地流转在往届的三中全会就有,只是少了“逐步”两个字。三年前的政府工作报告,就在人代会上提出要在三年内完成土地确权问题。如果要真正做到流转,确权是第一位的。 我们听到三中全会上说的是“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是相结合的事情。不一定是上面先做个设计,土地承包制小岗村的试点,都不是从上层设计开始的,而是下面先摸着石头摸出来的。所以现在的情况,其实也是允许下面各地方先摸,然后再通过设计。 余英:从政府责任来看,应该扩大保障供应。另外,在西方成熟市场,很多分门别类的统计我们也需要引入了。这样才能真正知道我们普通人关心的房价到底涨了多少。 还有大家关心的房产税究竟会何时扩围,目前还是没有时间表。我们业内听到过消息,估计1月在深圳、厦门、南京、杭州会有扩围试点。肯定没有广州。因为广州实在是价值洼地。经济总量排全国第三,房价只排第七,肯定是洼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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