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提“地产调控”就是好消息中介用“决定”忽悠买卖双方
一个农民的财产权憧憬: “让农民变成了不起的职业” “如果我们的土地能上市,住房能抵押,那绝对不是现在的干法儿。”河北张家口怀来县某镇,世代靠种葡萄为生的果农家族成员赵佳(化名)在看完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报道后,十分兴奋地说:“手上富余钱多了,想干的事情可多了!” “做梦都没想过住房也可以有产权” 30岁的赵佳曾经有过几次在外打工的经历,不过最终他还是选择回家种葡萄。因为年迈的父母已无力再承担8块地的种植工作,同时,自己年幼的儿子需要父母在身边。就在一个月前,赵佳刚卖了手里的一块地。对比当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赵佳认为以后卖地或许受益能更高,但他也不后悔卖地,“眼看着孩子就到了去县里上幼儿园的年龄,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在县里买房,不早点卖地哪儿来的现金呢?” 赵佳告诉记者,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这种出让土地增收的方式比较普遍,不过,“连住房也可以有产权、能抵押贷款,这些是做梦也没有想过的。” “期待配套政策落地” “如果村里的公共建设用地能直接出让,房子能抵押贷款,我还是很期待的。有钱了不仅能让孩子接受好的教育,还能提高葡萄的产量。”赵佳解释道,目前种地收成不高,不仅是因为“地多人少”,技术也相对滞后。“种的地多就照顾不过来,照顾不好葡萄的产量就下降。如果农民的收入提高,大家都回来种地,竞争充分了反而能提高产量。” 赵佳还有一些更大的愿望:“都说我们这里和国外很多葡萄产地一样有天然的地域优势,真想看看国外是怎么种葡萄的?如果有了钱,就到国外去学习一下人家的技术,买些先进设备。让农民也变成一个人人都羡慕的、了不起的职业。” 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让赵佳有了很多憧憬,不过他也有些担心:“比如村里卖地的钱,怎么才能分配到村里每个人头上?即便是直接打到个人银行卡上,怎么才能保证拨款部门不挪用、不拖延?都有过前车之鉴,还期待配套政策的落地,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好处。”赵佳表示。 没提“地产调控”就是好消息 中介用“决定” 忽悠买卖双方 上周五晚上,《新闻联播》里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播放还没结束,刘晓就接到了房产经纪人的电话,“我们公司一直在研究三中全会的公报,你看,全文的60条里也没有提楼市调控,首富都说了这是房地产业的利好。”将近半个小时,中介滔滔不绝地游说刘晓赶紧出手,并为她安排好了下周的看房日程。 中介第一时间开始游说 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此前公开表示,公报没有再提“地产调控”就是一个进步,说明未来会加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弱化调控,政府抓保障,市场做商品房。这一转变,将直接利好房地产行业。家住望京的刘晓向记者爆料,王健林的这一论调已经成了部分地产经纪人游说买房人出手的理由,“《决定》还没播完,我就接到中介电话说买房要早下手,还半强迫说,可以下周安排我看几套房。” 对于卖房人,房产经纪人也有一套说辞:“尽管我们判断房产税不会立刻出台,但为了防范预期风险,持有多套房的房主也可以卖小买大,以多换少。”总之,就是建议大家借着政策的出台,无论买卖都要“动”一下。 同样在上周五,位于大兴天宫院的保利熙悦春天售楼处,一天内就卖光了所有商住房。一位抢到房的买家第二天一早再次到售楼处买房。相隔一夜,最大的变化就是《决定》出台。他说:“今后市场管市场的,保障管保障的,不就是商品房涨价吗。” 房地产业将有大改变 除了房地产行业本身,最关心房地产走势的还有以证券公司为代表的研究机构。 一位资深人士指出,虽然《决定》并没有提到房地产调控,但过去十几年,中国经济增长一直依赖于房地产,“所以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际就是转变以房地产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是在给房地产开刀。”在他看来,房产税是结束地方依赖土地财政、延续地方财政来源的保障,因此会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市政策并行,以此来扭转房地产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 “财税政策的转变、集体土地的上市,让我们看到调控由过去的单纯控制土地供应量,开始向放开土地供应量和价格改变,扭转土地价格只上不下的局面。同时,政府职能转变是最大的看点,意味着政府不会再参与土地市场的买卖环节。” 他不否认房地产的变革还需要一段时间,“任何政策的落实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从这次各种政策实施的关联度来看,今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将有大改变。”晨报记者王丽娅 改革条款实录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楼市十年调控路线图 2003年至2007年:“扬汤止沸” ●200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2005年3月,房贷优惠取消;部分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同月“国八条”出台。两个月后,“新国八条”出台,要求把房地产市场投资过快、房价涨幅过快,作为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6年,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房价出现飙升。为抑制投资需求,4月26日,央行将5年期以上的房贷基准利率由6.12%上调到6.39%。一个月后,“国六条”出台。这被视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序幕拉开。7月,建设部下发171号“外资限购令”。 ●2007年,国家继续以金融手段为主调控房地产市场,其中加息5次。 2008年至2013年10月:告别“心慈手软”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房地产业得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引发卷土重来的非理性购房需求。 ●2009年10月,“国四条”出台,再度要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2010年4月,“国十条”出台,限贷、限购政策出台。 ●2011年,“新国八条”出台。与此同时,重庆和上海试点房地产税。 ●2012年,推动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2013年2月20日,新国五条出台。要求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年底前外来务工人员要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
关键词:房地产,地产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