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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转了户口 能否转社保关系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 2013-10-29 08: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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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武汉买了房,户口迁入了武汉,我的社保关系可以从原籍汉川转到武汉继续缴费吗?我身边有好几位朋友也遇到和我一样的问题,麻烦贵报帮我们打听一下吧。”昨天,现住武昌区的朱先生来电咨询。

  朱先生今年52岁,汉川人,在汉经商多年,2011年在武昌区购买了住房,户口转进了武汉。朱先生说,他一直是位个体经营者,没有单位,他早在16年前就开始在汉川为自己购买了个人社保养老保险和医保。在武汉定居后,他想把社保关系转到武汉,缴费更方便,但不知能否办理。

  记者就此咨询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对方介绍,想将社保关系从异地转入武汉市中心城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男性不满50岁,二是随单位关系一起转移,朱先生并不符合转入条件。但社保关系不转入,并不影响他在汉缴费,他可以回汉川办理停保手续,再开始在武汉所在辖区的灵活就业人员窗口立户缴费。但需要提醒朱先生的是,社保政策规定,在省内多地缴纳过费用的缴费者,退休时将以缴满10年社保费用的缴纳地为退休待遇领取地。朱先生60岁退休时只在武汉缴费8年,届时只能回汉川领取退休金。许多人不了解这一政策,退休时会觉得要将武汉缴费部分再转回原籍办理退休手续相当麻烦,朱先生可以斟酌一下。

关键词:买房,户口

责任编辑: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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