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社会救助新政 对住廉租房开豪车“开刀”
据石家庄电视台报道:目前,我市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实行新的核对和评估办法。今后,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居民,都要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靠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户口所在地址相同,与户主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不共同生活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都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申请家庭核评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家庭收入按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核评,具体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债权、房产、机动车辆、机械设备、有价证券等财产。与以前单纯对申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相比,新的《评估办法》增加了对房产、汽车的审查,也就是说,今后住着廉租房却开豪车的情况将可以杜绝。 记者同时了解到,申请家庭成员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城乡低保待遇、低收入家庭资格和专项社会救助待遇的,除取消已批准享受的相关待遇和认定的资格,依法追缴骗取的救助资金外,还将相关情况记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 |
关键词:救助,社会,家庭,收入,申请 |
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