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以房养老需调整房屋产权延长500年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按计划该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不过有专家提出:如果以房养老的话,需将房屋产权调整为200年或500年。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认为,房产证是由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为70年。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大部分房屋已经使用了50年,房子剩下的20年价值怎么计算?银行把房屋反抵押给老人15年,剩下的5年,银行怎么把它卖出去?如果赎不回的话,银行怎么实现房屋的价值? 虽然有人指出《物权法》有“自动续期”的规定,但是仅凭《物权法》不能发证。《物权法》里并没有说明由哪些相关部门去发证,让房屋可以被永久使用。银行看证件,抵押房屋需要相关文件、契约以及证明财产的证件,在这个阶段,《物权法》没有实际作用。如果不在房屋产权期限上进行调整的话,“以房养老”将很难运作。 如果不解决70年房屋产权的问题,这项政策于理、于法都无法操作。周天勇说,必须改革房屋产权只有70年的制度,最好是永远使用。如果永远使用不合适,可以调整为200年或500年,当然也会有人问200年以后怎么办?那只能到时候再说。但是,当前的问题需要马上解决。 推荐阅读: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区政府为主,市直机关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改造中坚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容貌整治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提高节能改造标准,力争改造后的项目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意见》指出,石家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主要包括,市内五区2005年前建成的公共建筑及2001年前建成能继续正常使用20年的居住建筑,未达到节能50%标准且不属于城市征收范围的既有建筑。 |
关键词:养老,房屋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