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都市内幕大揭密:"一房多卖"牵出潜规则
时尚都市内幕大揭密② 明明跟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但在住建局的网站上查到的却是别人的名字。时尚都市和时尚国际的众多业主遇到的就是这样的“狗血”剧情。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得知,时尚都市和时尚国际确实存在“一房多卖”现象,一个偶发的楼盘个案让清远诸多开发商惯用的隐秘“潜规则”浮出水面。 一房多卖,融资过程出了问题 当时尚都市和时尚国际被爆出“一房多卖”现象后,作为这两盘的代理商--清远市世基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世基地产负责人卢震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否认他们曾操作过“一房多卖”。“开发商财务有一份空表,卖了就不能再卖了,我们每天都跟开发商对销控表,一手二手都不能卖的了,我们只能卖一次。”卢震说,“但房源暗地里怎么押给别人,我们就不清楚了,我们卖的话只能卖一次。” 据了解,在时尚都市和时尚国际销售后期,曾有过短暂的将楼盘交给二手中介操盘的经历。不排除在代理机构与中介机构同时卖楼的过程中产生“一楼多卖”的失误。 不过,知情人士透露,房地产销售监管比较严格,房源一旦在住建局备案想再卖给其他人,难度很大,时尚都市和时尚国际的“一房多卖”更多是在融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隐秘“潜规则”:利用流程的时间窗口 按照现有的商品房销售管理流程,开发商要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开始销售,购房者在交付首期款签订合同后,开发商须在30天内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商品房须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开发商或个人才可办理《房地产权证》。 但因很多开发商都有银行贷款,一般会将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因而在住建局的网站上显示为“已办抵押”,即此套房在建工程中抵押给了银行,购房者在交付首期款后,开发商要先将钱交给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才能给购房者办理备案登记。 因“解除抵押”到“期房已售”办理过程至少需一个多月的时间,这就给了开发商在资金使用上腾挪辗转的空间。时尚都市的股东之一欧小勇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坦承,去年底,因公司资金紧张,曾向一老板借款一笔款,代价是以时尚都市20套房做抵押,并办理了网签。本想筹到钱后将房子解押再给已交钱的购房者办理手续,但资金一直迟迟不到位,结果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一房多卖”。 知情人士透露,因近年来国家银根收紧,中小开发商手头普遍缺钱,民间借贷大行其道。清远诸多开发商正是利用了流程上的“时间窗口”,一面努力筹钱,一面拼命卖楼,一旦楼市销售不好,资金链断裂将成众多购房者的噩梦。 涉嫌“卖楼花”,价格诱人风险大 事实上,除了在商品房销售流程中通过时间差来运作资金外,长龙地产和卓越地产还涉嫌低价“卖楼花”。 “楼花”一词最早源自香港,是指未完工的物业(即在建物业),一般称卖“楼花”为预售房屋。 “楼花”虽然售价较低,但却被国家明令禁止。《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得知,隶属于清远市长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时尚翡翠尚未建设,便已售出数十套。6月21日,记者在时尚都市售楼部见到了时尚翡翠业主黄小姐。而她同时在手的合同,还有几份深圳、东莞朋友的,而她自己买了一套,约52平方米,总价188000元,算下来只有3600元/平方米,尚属低廉。 望着与之二三十米之距的时尚翡翠工地,黄小姐一脸愁容,她手头上只有借款协议,没有认购书。记者从时尚都市业主QQ交流群里数了一下,目前有十几人以这种方式成为时尚翡翠的未来业主。 知情人士透露,时尚都市和时尚国际在销售之前,也曾有过“卖楼花”先例。因为跟开发商只有借款协议,没有认购书,一旦开发商出现问题,购房者的损失将很难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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