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楼市 还须行政手段
“新国五条”出台至今已近两月,多地楼市成交量暴跌,但房价上涨压力仍存。近期决策层对房地产调控表态甚少,针对当前市场变化,决策层正在研究评估,拟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后,决定是否对政策进行调整。多家机构认为,行政手段或择机退出,“去行政化”将成为未来调控方向。 在发达国家,调控楼市,基本都在用行政手段,而不敢过度依赖市场。在新加坡、日本和香港地区,一般通过大批建设廉价的公租房实现“居者有其屋”,抑制房价;像荷兰,政府最近通过一项“年轻人住房”计划,每套由政府资助10%-15%房款,帮助35岁以下的青年购房;在德国,最近修改《租房法》,规定房东涨房租过多或入狱…… 在国内,行政手段调控楼市一直在“唱主角”,“十年九控”,又是“国X条”,又是“限购令”,又是20%个税……似乎无所不用其极。但结局却是,不管民众的呼声多么高,不管行政调控手段多么严厉,却落入“越调越涨”的怪圈。于是一种“理论”自然生发———既然行政手段调控不了楼市,就让其完全市场化吧! 行政手段调控楼市为何失灵,难道真的黔驴技穷,以至于要“去行政化”吗?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反观多年来的行政手段调控楼市,起码有四点值得商榷。一是地方政府阳奉阴违,搞假调控楼市。当下,很多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并且依赖地产拉动或带动上下游产业。楼价高,楼市旺,则地方财政收入丰盈,地方经济才能一片“繁荣”。巨大的利益和政绩诱惑,让地方政府似乎没有理由不对抗楼市调控。如像20%个税政策,也只有北京等区区几个城市实施。二是楼价畸高,与地方实行的招拍挂出让土地方式有关,频繁出现的“地王”,以及竞拍推高的“天价”地块,最终只能转嫁给购房者。另外,房价里还夹杂着过多、过高和重复收取的税费,有专家测算,房价里70%是税费。三是楼市调控打错了靶子。多年的楼市调控,行政手段指向对象主要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尤其是限制和约束公众多购房和炒房行为,地方政府偏偏不“割肉”,这样,楼价下调的空间几乎没有,楼市调控犹如建在沙滩上。四是地方政府不舍得财政投入,各地建设的公租房寥寥无几。要知道,公租房既能减轻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也有抑制房价的功效。 行政手段乏力还在于:一是,调控楼市在全国搞“一刀切”很不科学,一二线城市库存房产有限,市场供不应求;而三四线城市库存房产过剩,甚至出现“鬼城”。二是,城市空置率至今未能摸清,空置率过高,使房子的居住功能异化,也扭曲了楼市价格。三是《不动产登记条例》至今未能出台……而这些,也只有依赖于行政手段这个路径得以实现。 很显然,我国调控楼市,行政手段不仅没有黔驴技穷,相反,还有很多可据的手段没有出手,有很多该认真用却被敷衍应付、打了折扣。一句话,用行政手段调控楼市,手段还很多,还应大有作为,而且也必须仰仗。 调控楼市“去行政化”后,采取什么市场化手段呢?房产税可能是“长期调控”手段之一。完全可以预测:一边是完全市场化的房价,一边是房产税的粉墨登场,房价只能如同脱缰的野马,任意驰骋。住房,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这是社会共识。试问,像这样的政治问题,能完全“去行政化”吗? |
关键词:楼市,调控,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