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今年土地承包权流转率达17%以上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奋力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全市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十二五”末达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基本建立、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基本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农村发展支撑保障机制基本健全的目标。 意见要求,全市农村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一系列决策部署,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目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制约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问题;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健全农村发展支撑保障机制,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2013年力争全市合作社发展到4300家,入社农户占到35%以上;围绕粮食、果蔬、奶业、禽蛋、肉类五个农业特色产业,每个产业打造2-3个在全省、全国知名的龙头企业;强力扶持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培育农业公司;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2013年,每个县(市、区)建设1-2个产业特色突出,农业生产、生态、旅游、示范功能完备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健全完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 改革农村产权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加快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建立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农村房屋产权流转;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例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2013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到17%以上;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2013年,制定出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登记办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造试点;深化发展村级财富积累机制。2013年,完成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化网络监管平台建设。 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2013年,全市粮食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510万吨以上,全市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专用玉米面积稳定在80%以上,通过农业部认定的无公害蔬菜基地面积占到蔬菜播种面积的45%以上,优质果品标准化管理技术推广示范面积达到225万亩,标准化规模示范养殖场(小区)达到550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强化农业物质技术支撑,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全防疫灭病、防洪抢险等防灾减灾体系。2013年,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8万亩、万亩以上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2个。 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区域内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0%;大力实施农民帮扶农民增收工程,到2015年末,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3000元以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2013年,累计完成新建6所寄宿制初中,新、改扩建50所中心乡镇寄宿制小学,确保全市深山区中小学生全部下山接受免费教育,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内完成1293个重点村庄“四清四化”和“六改两建”,重点抓好273个村庄的生态创建工作。 健全农村发展支撑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全市每年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费70%以上用于农村,耕地占用税新增部分70%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出让收支及各项土地基金情况,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活农村金融。“十二五”期间,市建立1家以上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区域性涉农担保机构,每个县(市、区)建立1家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县域担保机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健全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 |
关键词:石家庄,土地,承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