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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亿住房公积金入市经我同意了吗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3-03-01 1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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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26日公开表示,住房公积金入市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超过2.1万亿规模的住房公积金入市,将对市场带来何种影响?入市能否改变过去公积金“干等贬值”的窘境?如果不能稳赚不赔,一旦赔了损失如何承担?

  比起“救市”“增值”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入市程序,与社保等统筹基金不同,住房公积金理论上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只是委托公积金管理部门“代管”专款专用。有关部门“帮我理财”,征得“我”同意了吗?

  两万亿公积金启动入市准备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6日说,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建立一项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筹集、融通住房资金提高居民的商品房购买能力。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33亿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2.1万亿元。超过8000万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圆了安居梦。

  然而,正如证监会负责人所说,住房公积金存在的统筹层次低、管理分散、运营效率低等问题,不利于其保值增值。证监会表示,将配合有关部门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模式,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

  记者从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了解到,目前仍未接到相关通知,“公积金入市,并非短期可有突破进展。”

   “救市”还是“增值”?

  一石激起千层浪,高达2万余亿元规模的住房公积金启动入市,市场众说纷纭。

  ——“救市”说。

  有专家表示,公积金、养老金的入市,是给股市托底,提振股市信心。但金融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从金额规模还是可能的投资渠道,出于资本保值的考虑,公积金的投资都不能是“激进”模式,对于股市的提振停用有限。

  ——“增值”说。

  长期以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现行公积金的投资渠道只有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公积金缴存“负收益”的问题一直被公众诟病。

  按照现行的公积金管理模式,公众缴存公积金享受的利率分两种,金额缴存一年以上的按照三个月定期利率计算,缴存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三个月活期利率计算。据此,以央行制定的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85%为标准,1万元公积金,一年的利息所得也就200多元,“连CPI都跑不赢,对限购以后无法买房的人来说,就干等贬值。”广州市市民黄学章表示。

  三大问题仍待理顺整合

  记者梳理发现,由于现在证监会只是提出了改革初步意向,尚有三大问题仍不明确。

  首先就是法律程序还未理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1998年执行住房分配改革后的主要形式之一,分为个人和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由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虽然理论上住房公积金属于‘互助基金’,但实际上并不像社保基金一样进入全国大盘子统筹,而是一人一账,归属缴纳者本人所有,只是由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用于专款专用,他人无权动用。

  近年来,各地对于公积金增值部分支出的最大创新也就是支援廉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由于与已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存在差异,尚且引发学界的不同看法。

  “证监会提出公积金入市,帮我们理财保值固然是好事,但说白了,公积金是老百姓自己的钱,他们有没有和我们这些所有人商量,经我们同意了吗?”记者采访的上述广州市民表示。

  其次,有专家质疑“入市”能否解决长期以来公积金“负收益”问题,盈亏如何承担?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认为,入市后缴存人能否享受相应增值收益?投资有风险,赔了,又由谁承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改革的公平性必须经过广泛论证和公众参与。

  此外,部门间协调如何配合。记者了解,证监会并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管部门,公积金的“真正婆婆”是住建部。而记者从一些地方公积金管理机构了解到,他们尚未接到主管部门的明确通知。一位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工作的人士对记者表示,随着各地房价不断上涨,目前各地纷纷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支出不断增加,公积金池子里“蓄的水”看着很大,其实不多,有多少能再入市?(记者 乌梦达)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入市

责任编辑:郑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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