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宣贯工作到位
为更好地实现风景区宣贯工作目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人为组长,景区副职、各景点主任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所在部门的宣贯工作,确保各项宣贯工作落到实处。
并组织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学习,让广大职工深刻了解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目标具体明确,责任分解到位
为确保《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有序开展,我风景区印制了《东光县铁佛寺景区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宣贯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组织领导及机构,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规定明确,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工作责任细化到人。
通过制作宣传条幅、宣传资料,在风景区主要出入口、游客中心、LED显示屏等处进行展示和播报。五·一期间,组织工作人员设立《条例》宣传咨询点,向广大游客发放资料、解答咨询有关风景名胜区的政策法规。
三、宣传贯彻《条例》活动成效
在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完成《东光县铁佛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我县旅游提供切合实际的发展蓝图。通过这次宣贯活动,在全县掀起学习贯彻实施《河北省风景名胜条例》、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新热潮,从源头上制止盲目开发、随意性开发、破坏生态资源等现象。
总之,《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加强我县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促进我县风景名胜事业和旅游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风景区在实现河北绿色崛起中的重要作用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