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拆迁的“号角”吹响 依然任重而道远
原标题:依法拆迁的“号角”吹响 依然任重而道远
原标题:依法拆迁的“号角”吹响依然任重而道远 依法拆迁的“号角”终于吹响了,露出了一丝亮色。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府许多次被拆迁户告上法庭,郑州市中院在判决书中强调,“无论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合法,是否应予执行,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在未经人民法院审查执行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2月2日《中国青年报》) 郑州市中院的判决和建议书得到了拆迁户们的称赞,尽管房屋早已被拆,但是其依法拆迁的观点必须捍卫。不可否认,拆迁户们日益增强的诉讼能力加剧了司法尴尬。有迹象表明,这类拆迁案件并非一个拆迁户的“战斗”,群体性诉讼越发经常出现,比如此次郑州市金水区寺坡六里屯连片改造项目中,单次庭审时,最多的一次原告至少有39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公民法治意识觉醒的写照,是法治社会的必然现象。 相较之下,其他许多地方的法院干脆就不受理拆迁案件,一方面法院不敢不听政府的,可是另一方面又不敢轻易下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结果法院成了协调机构,这大大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长期代理拆迁案件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对此深有感触。某省曾有一位法官问他“你怎么还代理这种案件?难道司法局没有跟你打招呼吗?”他回答“北京没这规矩。” 依法拆迁依然任重而道远。因乎此,郑州市中院的判决才因说了一些公道话,让拆迁户们感到了“欣慰”。我们呼吁,一者,在法治大背景下,与地方政府利益密切相关的涉拆案件,应该不被过问而真正“有案必立”;二者,如果法院没有审查强拆,应该无人触碰高压线;法院给政府的司法建议,必须有力有效;三者,律师代理拆迁案件,必须受到法律保护。毕竟,法治缺位的拆迁,最终会毁掉最初美好的改造愿望,事倍功半,得不偿失。 朱永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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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铮